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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確保塔吊安全運轉和人身安全,杜絕不安全因素,特別是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,塔吊作業人員負有重大責任。為便于記憶和遵守起重吊裝的有關規定,特印制“安全須知”請塔吊司機,信號工牢記并遵守。
一、 塔機人員做到“五禁止”:
1、 塔吊在操作過程中,被吊物禁止超出施工現場范圍。
2、 塔吊司機和信號工禁止酒后作業。
3、 塔吊司機和信號工禁止倒大班進行疲勞作業。
4、 信號工禁止站在樓上指揮樓下的吊裝作業。
5、 現場使用的吊斗、大模板、鋼筋籠等,吊耳開焊或使用螺紋鋼筋焊成的吊耳,禁止吊用。
二、 塔機運行時堅持“五讓”
塔機運行中,當條件同時存在時必須堅持“五讓”順序原則進行操作。
1、 低塔讓高塔
2、 后塔讓先塔
3、 輕塔讓重塔
4、 動塔讓靜塔
5、 客塔讓主塔
三、 塔機人員做到“七必須”
1、 塔吊司機、信號工使用的對講機必須專機專用,經統一確定頻率并鎖定后,使用人員無權改變頻率。
2、 信號工必須嚴格執行與吊塔司機的應答制度。即先呼叫塔機編號,待司機應答后,再發出塔機動作指令。
3、 信號工指揮站位必須在作業點。起吊后必須時刻目視吊鉤與吊物;塔機轉臂過程中,塔吊司機必須環視相鄰塔機工作狀態,吊物落點要適當。
4、 信號工發出的指揮語言必須準確、簡短、完整,要求口齒清晰。
5、 塔吊司機與信號工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,不得私自換崗,換崗時必須當面交接。
6、 塔吊司機和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。
7、 在吊運過程中,被吊物理地面30至50公分時,停止起吊,對被吊物必須進行全面的檢查,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。